皖人社秘〔2012〕279号
关于印发安徽省首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:
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>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11〕72号)、《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2〕8号)精神,经市人社部门初评推荐、省人社部门组织评审、公示等环节,评定“安徽省工商联职业介绍中心”等3家机构为安徽省“AAA”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“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”等9家机构为安徽省“AA”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“安徽大科人才服务中心”等44家机构为安徽省“A”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要积极宣传获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诚信经营理念,加大对本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,引导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强管理,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和指导,依法开展经营业务活动,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优质服务。
附件:安徽省首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获评单位名单
2012年8月7日
附件:附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