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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招聘今后再不能“重男轻女”
作者:aqjob 时间:2012-12-25 阅读:

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未来十年全市妇女发展规划

 

如今,随着“80后”女性群体到了适婚适孕年龄,其生育维权也随之成为热点。近日,在沈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未来十年全市妇女发展规划中,就劳动合同中不得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做了明确规定。

 

岗位招聘:“重男轻女”不行

 

今年26岁的小白,在一次大型招聘会上看中了一项外语翻译的工作,无论是学历或能力,她都绝对胜任此工作。但最终用人单位却选中了学历不如她的一名男士。理由就是小白正处于适婚适孕年龄不适宜此岗位。对此,小白很是不服气,“为什么女性找工作要比男性难好多?”

小白受到的此类待遇,今后将不会再发生。据介绍,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,在未来十年的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中明确了,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,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,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,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,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,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、生育。同时,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,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。

 

女性参政:有了“硬指标”

 

保障女性参政议政的权利,如今有了硬性的指标规定。沈阳市将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人大、政协常委中的比例,明确了人大女代表候选人、女干部等的比例。

市、区县(市)政府领导班子中均有一名以上女干部,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所占比例逐步提高,配备女干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比例达到50%。区县(市)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。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60%以上。

 

离婚时:女性将受“全程保护”

 

在婚姻家庭关系中,女性的财产权益将得到维护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,要充分体现性别平等。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,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,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,实现公平补偿。同时,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,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,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。

 

生孩时:不能随意剖宫产

 

生孩子就想剖宫产,这一现象今后将得到控制。沈阳市将加强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,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,普及自然分娩知识,帮助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,控制剖宫产率。同时,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,推广适宜助产技术,加强孕产妇危重症的管理和救治。

同时,在全市各区县(市),都将设置一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,并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,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配备,提高妇女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水平。全市还将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,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,提高参保率,生育保险将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,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稳步提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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